•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各区 、市人民政府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市直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着力提升产品 、工程 、服务质量 ,着力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 ,着力培育壮大以技术 、标准 、品牌 、质量 、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 ,加快打造“六个城市” ,积极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 ,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质量支撑 。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 ,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满意度显著增强 ,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 、工程 、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5%以上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 ,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 ,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满意区间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 ,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2 ,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中国质量奖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数量达到10个以上 ,培养一批首席质量官 、首席品牌官等质量骨干人才 。品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青岛优品”公共品牌建设初具成效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 ,“一站式”服务向区(市)延伸 。质量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质量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基本实现质量治理体系共建共治共享。

    到2035年 ,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 ,质量发展水平 、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 ,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水平 ,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 。

    二 、提升产品 、工程 、服务质量水平

    (一)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测监管力度 ,开展攻坚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 。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大力发展绿色 、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持续推进“食安青岛”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推动食品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 、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加强市 、区(市) 、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建设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融入城乡社区治理网格体系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消费品工业品质量提升 。实施消费品增品种 、提品质 、创品牌专项行动 ,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 ,加快食品饮料 、纺织服装 、家具、文工体娱等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 ,扩大智能家电 、智能终端 、新能源汽车等新型消费品供给 ,增加老年人 、儿童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 ,推进消费品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 ,提高制造业产品可靠性水平 。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 ,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 。鼓励企业通过个性化设计 、柔性化生产 、智能化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 ,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全面落实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 ,压实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提高全过程质量管控水平 。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 ,完善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机制 ,全面推进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 。加强建材质量监管 ,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 ,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发展装配式建筑 、绿色建筑 ,加快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推进数字化转型 ,开展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 ,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 ,深化“CIM+数字城建” ,推进智慧交通 、智慧港口 、智慧水务(水利)建设 。打造品质工程标杆 ,普及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 ,强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理念 ,积极争创鲁班奖 、大禹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 。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提升工业设计 、检验检测 、知识产权 、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 ,全力打造综合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 ,鼓励发展冷链物流 、跨境电商物流 、保税物流 、网络货运 、即时物流等高端和新兴业态 ,提高商务服务与信息服务能力 。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 ,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 ,推动大众餐饮提升服务水平 ,促进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发展 ,实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 ,加快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引导网约出租车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 ,促进网络购物 、移动支付等新模式有序发展 。推动公共服务质量质效提升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一网通办 ,持续增强城乡教育 、公共文化 、公共就业 、养老服务、基本医疗 、口岸公共卫生等领域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数字青岛”建设 ,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创新 、标准 、品牌 、满意度监测等理念引领服务质量提升发展 ,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实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 ,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增强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

    (一)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 ,推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应用 ,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 。培育创新型企业 ,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 ,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 ,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 。推动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质量改进 、品牌建设 ,提升其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 ,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动员广大一线员工在六西格玛 、精益管理 、可靠性管理 、卓越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质量成果创新 ,提高质量管理成熟度 。实施数字化质量管理赋能 ,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构建数字化 、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 。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 、省长质量奖 ,持续开展青岛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 。广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 、质量创新大赛等群众性活动 ,推动企业首席质量官 、首席品牌官制度 ,带动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提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品牌高端化发展 。建立市场主导 、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 ,激发市场主体创建品牌的内生动力 。推动各行业培育品牌融合发展 ,落实“好品山东” ,建立健全“青岛优品”品牌 、标准 、评价 、推广和保护体系 ,打造高品质 、高认可度 、高竞争力的“青岛优品”公共品牌 。加强各行业领域品牌建设 ,推动“青岛制造”“青岛农品”“青岛服务”“青岛购物”“青岛文旅”等品牌形成布局合理 、竞争力强 、特色鲜明 、可持续发展的品牌体系 。加强品牌推广 ,定期举办“中国品牌日”“青岛品牌日”活动 ,讲好青岛质量品牌故事 。鼓励开展自主品牌公益宣传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推广 ,支持开展区域性 、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 ,扩大品牌社会影响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一)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元器件 、先进基础制造工艺和装备 、关键基础材料 、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开展基础能力评估 。聚焦关键元器件 、零部件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积极承接国家和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 ,增强源头技术供给和产业发展原生动力 。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 ,持续提升制造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 。支持工业软件 、基础软件 、安全软件开发 ,努力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加强技术创新 、标准研制 、计量测试 、合格评定 、知识产权 、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产业质量升级 。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 ,引导企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推动“标准化+产业”建设 ,加强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 ,推动企业建设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 ,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 。推进农业品种培优 、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 、智能化 、绿色化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 。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推广定制化服务 、共享制造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 。推行绿色设计 、绿色制造 、绿色建造 ,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 、标识 ,建设绿色供应链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示范 。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汽车 、智能家电 、轨道交通装备等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围绕现代种业、农副食品加工 、生态农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推进数字经济 、医养健康 、精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集群建设 ,鼓励产业集群所在地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开展质量强县(市 、区)建设 ,推动更多区(市)进入质量强国 、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行列 ,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 ,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 ,推动建立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加快国家高速列车 、环境监测仪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加快建设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推进现代农业 、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领跑者”行动 。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发展和保护力度 ,开展服务认证 、绿色认证 ,推动认证结果采信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 。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国家质检中心 。逐步加大质量技术设施能力建设投入 ,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省级科技计划立项研究项目 、课题或专题设立重点专项中有关质量基础设施科技攻关项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提升制度管理 、资质管理 、流程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推动构建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 ,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 。促进地方标准建设 ,完善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机制 ,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 ,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 ,规范从业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推动计量 、标准、检测 、认证等要素集成融合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化 、规范化 、标准化 、系统化建设 。推进青岛市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促进线上线下服务协调发展 ,完善市级平台为枢纽 、区(市)级和园区平台(工作站)为基础的服务体系 。持续落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协调质量技术服务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 、研判 、预警 、评议 、应对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 、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和争议处理机制 ,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 。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 ,严格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 ,普及质量法律知识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政策供给 。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落实质量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 ,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完善质量发展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探索建立质量融资增信制度 ,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 ,实现两类人才评价贯通有效衔接 。完善质量水平状况分析评价体系 ,在质量竞争力 、质量合格率 、服务满意度等领域开展评价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青岛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质量监管效能 。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强制性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 ,不断优化审批准入流程 。健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措施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加强工业品 、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制度 ,完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监管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 。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强化知识产权监管执法 ,提升专利、商标 、版权 、地理标志 、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 、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鼓励行业协会 、商会 、消费者组织提供标准制定 、品牌建设 、质量管理 、权益维护等服务 ,推进行业诚信自律 。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行动 ,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实施消费争议先行赔付 ,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 、社会监督等活动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营造崇尚质量 、创造质量的社会风尚 。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 ,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工匠精神 ,持续办好“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系列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委宣传部 、市总工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充分发挥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推动部门协同 、上下联动 ,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相关教学内容 。

    (二)强化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加强工作条件保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 ,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做好政策统筹衔接 ,促进产业 、财政 、金融 、科技 、贸易 、环境 、人才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 。

    (三)严格监督评估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评议机制 ,推动质量强市建设部署落实到位 。对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 ,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 、市政府请示报告 。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