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 、市人民政府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市政府各部门 ,市直各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 ,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和品牌发展水平 ,按照质量强省建设工作要求 ,现就实施“青岛优品”工程 ,提出以下意见 。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国际一流 、国内领先 、青岛特色”定位 ,以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聚焦工业 、农业 、服务业和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 ,打造高品质、高认可度 、高竞争力的“青岛优品”公共品牌 ,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品牌引领 ,质量为本 。建立以“质量 、创新 、品牌 、效益 、可持续发展”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 ,夯实质量基础 ,提升青岛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 。
坚持创新驱动 ,青岛特色 。立足产业优势 ,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 ,塑造创新 、领先 、优质的品牌形象 ,引领品质生活 ,彰显时尚特色 。
坚持统筹推进 ,分类实施 。加强统筹组织和制度设计 ,建立工作体系 ,聚焦实体经济和重点产业链 ,结合工业 、农业 、服务业和海洋经济等产业实际和未来方向 ,分类梯次实施。
坚持市场主导 ,共创共享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强化政府推动和引导 ,形成共创共享浓厚氛围 ,提升质量治理现代化水平 。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全面启动“青岛优品”工程 ,形成品牌 、标准 、评价 、推广和保护等一系列工作体系 ,在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标准领先 、自主创新 、品质卓越 、市场公认的产品和服务 ,树立和打响“青岛优品”公共品牌 。到2024年 ,进一步提质扩容 ,打造一批“青岛优品”重点企业 、产业和区域 ;“青岛优品”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质量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 ,全市质量共治能力明显提升 。到2025年 ,全市质量和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 ,构建起后劲强劲 、结构科学 、梯次完备的品牌发展体系 ,品牌对企业 、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质量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
二 、重点任务
(一)建立“青岛优品”品牌体系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 ,在工业 、农业 、服务业 、海洋经济领域 ,建立“青岛优品”产品 、企业 、产业或区域品牌体系 。做优存量 ,将依据法律法规 、政策和相应技术标准产生的品牌 ,纳入“青岛优品”品牌体系 ,实现融合发展 ;做强增量 ,分产业 、分领域 、分层次开展培育工作 ,建立“青岛优品”培育库 ,把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海洋发展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民营经济局等16个部门(以下统称16个部门) ,青岛海关 ,各区 、市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 ,下同〕
(二)建立“青岛优品”标准体系 。融合基础通用标准和专项标准 ,重点在统筹资源协同 、建立工作机制 、完善申报认定 、加强信用管理 、推动实施应用 、提升品牌价值等方面制定一批通用标准 ,分行业 、分领域制定一批专项标准 ,引导“青岛优品”企业参与制定国内国际领先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形成“青岛优品”标准体系集群高地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 ,青岛海关)
(三)建立“青岛优品”评价体系 。构建“第三方评价”与“企业自我声明”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出台实施“青岛优品”评价管理办法 。建立“青岛优品”网上服务平台 ,推动网上申报、办理 、查询 ,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创新建立品牌价值测算模型 ,每年发布相关数据 ,推动“青岛优品”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青岛海关)
(四)建立“青岛优品”推广体系。以“青岛优品”标识为载体 ,加大宣传力度 ,讲好“青岛优品”故事 。创新推广路径 ,支持“青岛优品”在展会 、博览会 、电商平台等进行展示 ,树立品牌形象。在每年“中国品牌日”“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 ,举办“青岛优品”专题宣传推介活动 ,开展消费体察 、口碑调研 、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扩大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海洋发展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民营经济局 ,青岛海关 ,各区、市政府)
(五)建立“青岛优品”保护体系 。加强品牌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 ,为“青岛优品”品牌全生命周期保驾护航 ,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商标 、专利 、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严厉打击假冒品牌行为 。推动“青岛优品”的产品和服务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备案 。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 ,市委政法委 ,青岛海关 ,各区 、市政府)
三 、重点领域
(一)工业领域 。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 、智能家电 、轨道交通装备 、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 ,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 、质量管理优 、品牌效应好的产品 、企业和产业标杆 。鼓励装备制造 、高端化工 、食品饮料 、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培育生物医药 、新材料 、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推动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营经济局 ,各区 、市政府)
(二)农业领域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 ,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实施名品 、名企 、名产业培育行动 ,积极申报农业农村部绿色 、有机认证 ,培育打造农产品 、农业企业品牌 ,坚持“绿色品质 ,世界共享” ,打造高品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海洋发展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营经济局 ,各区、市政府)
(三)服务业领域 。推动交通运输服务 、现代金融 、软件和信息服务 、科技服务 、商务服务等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培育具有国内 、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 。推动文化旅游 、现代商贸 、医养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挖掘青岛历史文化积淀 ,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 ,做强做优一批具有潜力的“老字号”企业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民营经济局 ,各区 、市政府)
(四)海洋经济领域 。加大海洋领域品牌建设力度 ,加强海洋科技创新 ,进一步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 。突出产业集聚和引领功能 ,壮大海洋工程装备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 、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 ,布局海上风电 、海洋新材料等潜力产业 ,激发“蓝色粮仓” 、海洋船舶工业 、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发展新动能 ,打造海洋文化与旅游特色品牌 ,建设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实施海洋文化传承提升工程 ,推进具有青岛特色的海洋旅游开发 。(责任单位 :市海洋发展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营经济局 ,各区 、市政府)
四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青岛优品”工程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 ,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 ,加大对品牌培育和质量基础设施的投入 。将推进实施“青岛优品”工程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评议内容 。
(二)强化措施支持 。进一步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青岛优品”工程 ,重点在品牌 、标准 、评价 、推广和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大对纳入“青岛优品”品牌体系企业的融资支持 ,按规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 。支持“青岛优品”品牌体系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 。对纳入“青岛优品”品牌体系的企业 ,在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方面做好技术支持 。积极推荐“青岛优品”品牌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 、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等项目申报 ,按规定推荐“青岛优品”申报“好品山东” 。
(三)严格品牌管理 。建立健全“青岛优品”动态管理机制 ,对技术或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撤销其“青岛优品”品牌资格 ;对企业在质量 、安全 、环境 、公共卫生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撤销其“青岛优品”品牌资格 。对未经授权 ,违规使用“青岛优品”名称或形象标识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依法追究其责任 。
(四)加强人才建设 。引进和培养质量品牌建设相关专业人才 ,深化实施首席质量官和首席品牌官制度 ,培养高素质企业管理和产业技术人才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增强品牌创建 、运营和管理能力 。鼓励社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基础理论 、品牌评价 、发展指数等研究 ,推进质量品牌智库建设 ,加快质量品牌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4日